專利100問
34. 發明專利為什么要在授權之前就公開?如果公開了又沒有授權那怎么辦?
38. 我的新產品已經銷售了,但沒有在公開出版物上公開,現在還能申請專利嗎?
39. 我的新產品已經公開展出了,但沒有在公開出版物上公開,現在還能申請專利嗎?
40. 產品在國外已公開銷售了,但國內沒有公開銷售,也沒有在公開出版物上公開過,還能申請專利嗎?
41. 我從國外專利局網站上看到外國人在國外申請了專利,但在中國沒有申請,趁他沒申請,我能申請同樣內容的專利嗎?
43. 如果要向國外申請專利的話,是不是在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就要向國外專利局提出同樣的申請?
46. 巴黎公約途徑和PCT途徑的區別?哪種途徑申請國外專利更好?
60. 為什么拿到專利證書了還被人請求專利局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無效?
69. 專利權人可否在產品包裝上印上專利號?是否必須要???
70. 美國專利制度(申請和審批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71. 美國專利制度(授權后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72. 日本國專利制度(申請和審批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73. 日本專利制度(授權后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74. 韓國專利制度(申請和審批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75. 韓國專利制度(授權后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76. 德國專利制度(申請和審批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77. 德國專利制度(授權后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78. 歐洲專利制度(申請和審批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79. 歐洲專利制度(授權后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申請專利既可以保護自己的發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同時也有利于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人們可以通過申請專利的方式占據新技術及其產品的市場空間,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如通過生產銷售專利產品、轉讓專利技術、專利入股等方式獲利),同時,加強企業技術實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便于企業對競爭對手形成有效的市場壁壘,特別是外國競爭對手。
t 視專利的類型而定。在中國有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類型,其費用各不相同。此外還有PCT國際申請、國外專利等,也各自不同。
t 同時在申請過程中,因代理人或申請人的專業經驗及水平不同,導致申請文件的撰寫、要求項提煉、材料規范性、數據支持等質量不一,所以知識產權局多數會提出修改意見、異議、駁回等,這就要求代理人進行反復修改、答辯、提出復審請求等,所以每件申請的總成本各不相同。在此,特別建議企業及個人申請者一定選擇專業水平高的代理公司,雖然看似代理費用略高,但卻會幫企業大大降低申請總成本。
t 繳費主要分三步:第一申請費、第二實質審查費、第三授權費與年費。這三步分別在開始遞申請時支付“申請費”,下通知書時交付“實質審查費”,交“授權費與年費”需要等待兩年左右。下通知交費關于費用的說明如下:(附表?)
① 費用收至取得授權通知書;
② 費用包括申請階段官費、代理費、雜費;
③ 授權后的證書費、年費申請人自理。
官費收費標準,請參見附圖/表-1
視專利的類型而定。 在中國有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類型,其審批流程和所耗時間各不相同。此外還有PCT國際申請、國外專利等,也各自不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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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PCT國際申請、涉外專利
視專利的類型而定。 在中國有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類型,其手續各不相同。此外還有PCT國際申請、國外專利等,也各自不同。
點擊查看分類知識:
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PCT國際申請、涉外專利
視專利的類型而定。 在中國有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類型,其手續各不相同。此外還有PCT國際申請、國外專利等,也各自不同。
視專利的類型而定。在中國有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類型,其年費標準各不相同。此外還有針對單一國家或多國的國外專利等,各國收費標準均不同。
國內年費的官費收費標準,請參見附圖/表-1
年費,也稱維護費或保護費。其作用在于從法律上保證和保護專利權人對專利成果的專有性。
首先,專利受到法律保護,自然需要支付相應費用
第二,繳納年費有利于資源的有效利用。
一項專利,如果在專利權人手中閑置,不加以應用,從而不能帶來經濟效益,同時別人也不可以加以利用,極大程度上浪費了社會的財富。收年費的目的也在于此。
如果專利權人支付年費大于持有專利所帶來的收益,那么他則不會繼續繳納年費,持有該項專利。而此情況有兩種可能性:
其一,該專利在專利權人手中不能得到很好的利用,浪費了資源,降低了社會效用
其二,該專利沒有實在的市場價值,當然也不需、沒有必要予以保護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規定,專利權人沒有按期繳納年費或者年費繳納不足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應在期限屆滿后,及時通知當事人在年費交納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年費并且根據滯納期的長短收取滯納金。
“但是,一些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在收到專利年費催繳通知書時,卻往往由于工作繁忙,一時疏忽,自己忘記或交代他人辦理時由于幾經轉手而被遺忘。”一位專利代理人說。
不過,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補交專利費,仍有希望恢復專利權。據介紹,請求權利恢復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一是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但是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專利局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其權利;
二是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專利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專利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其權利;
三是未按期繳納維持費或年費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為理由,請求專利局恢復其權利。
此外,辦理權利恢復手續要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并附具有關證明,同時還要繳納恢復費。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規定,專利權人沒有按期繳納年費或者年費繳納不足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應在期限屆滿后,及時通知當事人在年費交納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年費并且根據滯納期的長短收取滯納金,申請人仍未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專利權終止就不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企業或個人均可以使用該專利。
可自行交國家知識產權局,或找代理公司交納,亦可在線繳納。(我們的在線專利年費自助繳納平臺即將開通,敬請關注)。
自行交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方式:
(1)通過郵局或者銀行匯款,應當在匯款單附言欄中或者匯款用途欄中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專利號及費用名稱。正確的申請號或專利號應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請的專利)或13位(2003年10月1日之后申請的專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驗位前的小數點可以省略。
例如:9位申請號可寫成9910XXXX.2或者9910XXXX2;13位數申請號可以寫成200510XXXXXX.1或者200510XXXXXX1。所繳的費用名稱可以用簡稱(見專利費用標準)。
?。?/span>2)繳費人通過銀行或郵局繳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單上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者專利號和繳納費用的名稱(或簡稱)。繳費人匯款時收到銀行或郵局匯款憑證,應認真核對申請號或專利號以及繳費人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費用不得寄到專利局受理處。
?。?/span>3)通過銀行或者郵局匯款,如需發傳真,應在匯款當日,將匯款單復印件及申請號或專利號、費用名稱、分項金額、郵編、地址、收件人信息,發至收費處。(傳真:010-62084312)。此辦法是對未在匯款時注明上述必要信息的補救方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銀行匯付: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戶 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
帳 號:7111710182600166032
郵局匯付:
收款人姓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
商戶客戶號:110000860(可代替地址郵編)
地址 郵編: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100088)
傳 真:010-62084312
電子郵件信箱:shoufeichu@sipo.gov.cn
?。?/span>4)費用的查詢:當事人匯款后未收到專利局收費收據需要查詢的,可電話查詢(010-62085566),查詢時效為一年。
RMB8450/件,費用包括如下:
① 費用收至取得授權通知書;
② 費用包括申請階段官費、代理費、雜費;
③ 授權后的證書費、年費申請人自理。
進入實審后即可向國家申請補貼2200元,授權后再向國家申請補貼3800元,相當于只花了兩千多元:駁回的專利不享受補貼。
官費收費標準,請參見附圖/表-1(簡要來說:申請費900+公布印刷費50+實質審查費2500,如果能得到授權,還有授權費+第一年的專利年費)
申請及授權成功率取決于代理人的專業經驗及水平,所以特別建議企業及個人申請者一定選擇專業度高,成功案例多的代理公司。
從申請日到授權,約需 2.5—3.5年。
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有附圖的,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必要時應當有摘要附圖),各一式兩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發明專利申請,說明書中應包括該序列表,把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一個單獨部分提交,并與說明書連續編寫頁碼,同時還應提交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規定的記載有該序列表的光盤或軟盤。
國內年費的官費收費標準,請參見附圖/表-1
RMB3000/件,費用包括如下:
① 費用收至取得授權通知書;
② 費用包括申請階段官費、代理費、雜費;
③ 授權后的證書費、年費申請人自理。
官費收費標準,請參見附圖/表-1
申請及授權成功率取決于代理人的專業經驗及水平,所以特別建議企業及個人申請者一定選擇專業度高,成功案例多的代理公司。
從申請日到授權,約需 7—9個月。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摘要附圖,各一式兩份。
國內年費的官費收費標準,請參見附圖/表-1
RMB1300/件,費用包括如下:
① 費用收至取得授權通知書;
② 費用包括申請階段官費、代理費、雜費;
③ 授權后的證書費、年費申請人自理。
官費收費標準,請參見附圖/表-1
申請及授權成功率取決于代理人的專業經驗及水平,所以特別建議企業及個人申請者一定選擇專業度高,成功案例多的代理公司。
從申請日到授權,約需 5—7個月。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各一式兩份。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一式兩份。提交圖片的,兩份均應為圖片,提交照片的,兩份均應為照片,不得將圖片或照片混用。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一式兩份。
國內年費的官費收費標準,請參見附圖/表-1
PCT分為兩個階段:PCT國際階段與PCT國家階段。PCT國際階段可以直接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在自原始要求優先權日期的30個月內進入PCT國家階段,即進入PCT成員國的單一國家。
PCT國際階段的費用:以公司名稱申請在15000元左右,以個人名義申請8000元左右,這些費用財政部與地方知識產權局會資助,基本不花什么錢。
官費收費標準明細,請參見附圖/表-2
在多數情況下,申請人可于提交國際專利申請日算起18個月(或于申請人提出優先權要求的首次專利申請的申請日算起30個月)之后,才開始啟動每一個具體專利局的國家階段程序。這意味著,申請人通常要比不使用PCT至少多18個月時間,才需要符合國家要求。
多出的這些時間可以用來了解申請人在計劃尋求專利保護的國家獲得專利權以及對發明進行商業性利用的機會有多大,并可以用來對發明的技術價值以及有無必要繼續在這些國家尋求保護的問題加以評估。
然而,必須指出的是,申請人不需要等到專利申請的最早申請日(“優先權日”)算起30個月到期時,才進入國家階段─申請人完全可以要求提早進入國家階段(參見PCT第23條第(2)款和第40條第(2)款)。
在國家階段,每一個專利局都有責任根據國家或地區專利法律、細則和實踐,對申請進行審查,并在一切順利的情況下,最終授予專利權。專利審查和授權所需的時間,各專利局互不相同。
向外國申請專利需要向外國專利局和專利代理人支付數目可觀的費用, 并且是以美元結算的。按專利代理機構的實踐, 目前平均每向一個國家申請專利需要支付4000~5000美元。
申請人提出國際申請同樣需要支付上述費用(但支付的時間可推遲8個月至18個月)。而且, 還要支付PCT國際階段的費用, 該費用包括中國專利局征收的傳送費、檢索費和國際初步審查費約2100元(人民幣)和國際局征收的基本費、指定費和手續費約1150元(美元)。如果是中國的個人提出的國際申請;國際局征收的費用可減少75%。
這個要看申請哪個國家的專利了,具體每個國家的專利申請費用和時間也不一樣的,至于哪些國家的發明專利容易批下來,要看具體情況而定,主要還是要看發明內容。
根據PCT規定提出國際申請時,需要遵循如下流程。
1.遞交國際申請
一般情況下,PCT申請應向作為PCT受理局的國家局提出。PCT專利申請人在申請的同時,就要指定該申請將在哪些成員國有效,這些被指定的國家稱為“指定國”。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PCT指定受理局,只接受中國的國民或居民提出的國際申請,國際申請中有多個申請人時,至少有一個申請人的國籍或居所是中國。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接受中文、英文兩種語言。
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PCT申請后,將對所申請的文件進行形式審查,認為專利申請文件和專利申請手續完備的,即確定國際申請日。國際申請日表示自該申請日起,PCT國際申請在每一個“指定國”具有相當于正規的國內申請的效力,該申請日也成為在某指定國的實際申請日。
審查合格后,則將申請文件分別送交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和國際檢索單位。
2.國際檢索
國際檢索是一個封閉的過程,除單一性或明顯錯誤的問題外,申請人與檢索單位沒有什么交流。自優先權日起9個月,或自檢索單位收到檢索本起3個月,以后到期的期限為準,檢索單位會制定檢索報告或在某些情況下宣布不制定檢索報告。檢索報告或宣布將傳送給國際局和申請人。
國際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滿18個月后,國際局將公布PCT國際專利申請和國際檢索單位作出的檢索報告,并將該申請連同檢索報告送交該PCT專利申請要求的“指定國”的專利局。
3.國際公布
自優先權日起18個月滿時,國際局將對國際申請進行國際公布。出版物有兩種:小冊子和公報。公布形式包括紙件和電子件。
4.國際初步審查
《專利合作條約》規定,國際初步審查程序不是強制性的。國際初步審查只就發明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提出初步的意見,其審查意見對各個指定國并沒有任何約束力。在該階段,申請人可對其申請文件進行主動修改,也可能會收到國際初步審查單位發出的書面意見,申請人可以陳述自己的觀點或進行修改。在優先權日起28個月時,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會制定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并傳送給申請人和國際局。
5.指定國審定階段
進行完國際階段后,經過申請人申請啟動,國際專利申請進入國家(或地區)階段。申請人必須在自優先權日30個月(在某些國家可能是20個月)內辦理進入指定國(或選定國)國家階段的手續:繳納國家費用,遞交·譯成該國語言的國際申請的譯文。因各國法規不盡相同,有些國家進入國家階段的期限會晚于30個月(或20個月)。
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信息內容:申請的發明名稱,發明人姓名和地址(中英文),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中英文),申請人國籍、電話等。
2、如果已申請中國專利,提供申請中國專利的申請文件,包含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附圖。在提交PCT申請時可以修改原申請文件。
3、如果未申請過中國專利需提交技術交底書。
技術交底書:包含發明名稱,該發明的技術領域,該技術領域的現有技術情況,本發明的目的和實現發明的技術方案,該技術的實施效果,必要時可提供附圖對發明進行說明。申請人可以根據網站內的交底書模式進行撰寫。
向國外申請專利時,應委托國務院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辦理有關手續。目前申請人可通過兩種不同的途徑向國外申請專利保護,一種通過巴黎公約途徑;另一種是通過PCT國際申請途徑.
申請國際專利應簽署或提供的文件
1、委托書及委托合同
2、委托明細表、包括以下信息:申請人姓名(名稱)及地址(中英文);發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擬申請專利的類別;申請國別;原申請日、號、申請專利類別;是否要求優先;是否在申請同時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等。
3、原中國專利申請的請求書、受理通知書、原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權利要求書、附圖及摘要)。
4、現有技術資料(申請人所知的與發明密切相關的專利文獻、科技文獻等)。
5、申請人提出分案、復審、繼續申請等請求或繳納年費而發生的費用均應預先繳納。屆時我方會將繳納數額和期限通知委托人。
不同之處 |
發明專利 |
實用新型專利 |
專利保護內容 |
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是產品發明、方法發明、改進發明;定形產品或不定形產品,包含像配方等) |
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原有技術的改進,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制造方法不能申請實用新型) |
專利保護范圍 |
保護范圍較寬 |
比發明專利窄 |
專利保護期限 |
20年 |
10年 |
專利保護方式 |
有的國家是以注冊或登記的方式,我國采取的是登記方式。 |
在一些國家,僅有某些技術領域可以獲得實用新型保護,而且僅保護產品不保護方法 |
審查要求 |
對創造性、新穎性要求高,對實用性要求不高 |
“創造性”或“非顯而易見性”的要求可以較低或完全沒有,對實用性要求較高 |
審查方式 |
要實審才能得到授權 |
不需實審,只進行初步審查(形式審查),后期通過市場進行檢驗 |
授權所需時間 |
時間長,一般2.5-3.5年 |
時間短,一般半年到一年 |
授權難易程度 |
較嚴格、取得授權的周期長 |
較易取得授權 |
費用及優惠 |
費用相對高,有政府補助 |
注冊費和維持費用比較便宜,無政府補助 |
申請專利操作當中,會把一種專利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發明專利申請在同一天遞交,因為實用新型專利得到授權會比較容易,時間也比較短,在發明專利授權以后,專利局會要求你放棄其中一個專利權,所以放棄實用新型,因為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時間只用10年,而發明有20年。
如不同時申請,一種專利在申請了實用新型專利以后,再申請發明專利,發明專利不會被授權,因為專利要求有新穎性,在先的實用新型專利會使在后的發明專利失去新穎性,導致專利無法授權。
不同 |
個人 |
公司 |
所有權歸屬及糾紛 |
歸個人所有,與公司無關,職務發明由個人申請容易產生專利權屬糾紛 |
權益歸公司所有,無權屬糾紛 |
費用 |
較便宜,可以享受減免,減緩前三年所交年費,只要交15% |
較貴,可以享受政府補貼, |
品牌宣傳 |
低 |
利于企業品牌宣傳,利于后期融資 |
優惠政府 |
可以享受減免緩 |
可享受政府補貼、利于評優、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專利質押等等 |
審查過程 |
無差別 |
無差別 |
申請時限 |
無差別 |
無差別 |
申請難易度 |
無差別 |
無差別 |
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主要原則是在先申請原則。
1.1新穎性
專利法所說的新穎性是指:
(1)在申請提交到專利局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書籍、報刊、雜志等紙件,也包括錄音帶、錄像帶及唱片等音、影件。
(2)在國內沒有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所謂公開使用過,是指以商品形式銷售或用技術交流等方式進行傳播、應用,乃至通過電視和廣播為公眾所知。
(3)在該申請提交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因此,在提交申請以前,申請人應當對其發明創造的新穎性作普遍調查,對明顯沒有新穎性的,就不必申請專利。
1.2創造性
專利法所說的創造性是指:
專利申請同申請提交日前的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所謂“實質性特點”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有本質上的差異,有質的飛躍和突破,而且申請的這種技術上的變化和突破,對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并非是顯而易見的。所謂“同現有技術相比有進步”是指該發明或實用新型比現有技術有技術優點或有明顯的技術優點。
1.3實用性
專利法所說的實用性是指: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中批量制造或能夠在產業上或生活中應用,并能產生積極的效果。
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夕卜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并且不相近似。
“不相同”是授予專利權的夕卜觀設計應當具備新穎性。它既不能同現有的同類產品的外觀設計雷同,更不能是對它們的仿制、抄襲。
“不相近似”是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具有獨創性。它既不能是對現有同類產品外觀設計的簡單模仿,也不能與它們只有本領域技術人員才能看得出的微小的差別,而應有公眾一眼就能看出的明顯的不同和變化里的“出版物”和“公開使用”同發明、實用新型中有同樣的含義。
不要求提前公開的情況下,是最早優先權日(沒有優先權的話是申請日)起18個月公開;如果要求提前公開,初審合格后立即進入公開準備,公開準備階段結束后便會公開,大概4-6個月。
“以公開換取保護”。為了更客觀、公開地接受社會監督,保證司法公正性,任何人或企業都有權在此期間提出異議。
發明專利公開后,在公開到授權這段時間會獲得臨時保護。臨時保護權,效力很弱,只能警告他人不要未經許可實施,并在授權后有追溯侵權的權利。
發明專利申請公開后,申請方即取得臨時保護權,在未得到授權前,如發現潛在侵權行為,專利權人可與對方當事人取得聯系,告知其潛在侵犯了自己的專利權,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如對方執意不從,也無法按法律程序處理,可收集足夠的證據,待得到授權后通過法律手段追溯其侵權行為。授權后,如發現任何侵權行為,專利權人均可通過法律程序處理。
專利法針對這類情況根據“禁止重復授權原則”-“在申請原則”來進行判定。
專利權的基本含義是賦予專利權人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實施其發明創造的權利。對于同樣的發明創造,無論是同一人提出兩件以上專利申請,還是不同人分別提出兩件以上專利申請,即使在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情況下,也不能授予兩項以上專利權,否則在這些專利權之間就會發生沖突。這就是“禁止重復授權原則”。
禁止重復授權是專利制度的基本原則。實現這一原則所采用的不同方式都旨在要解決一個重要問題,即在不同人針對相同的發明創造先后提出兩份以上專利申請,并且都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情況下,將專利權應當授予哪一個申請人。目前世界上有兩種解決方式:一種是以發明創造完成的時間先后為準,即誰先完成發明,專利權就授予誰,稱為“先發明原則”;另一種方法是以提出申請時間的先后為準,即誰先提出申請,專利權就授予誰,稱為“先申請原則”。目前,包括我國在內的絕大多數國家都實行“先申請原則”,只有美國實行先發明原則。
先申請原則是以申請日作為判斷申請先后的標準。但如果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同日提出申請,應當如何處理呢?專利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日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應當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后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這一規定蘊涵了兩層含義:第一,在不同日期申請專利的,以申請日作為判斷申請先后的標準;第二,同日申請的,由申請人協商解決。所謂申請日是指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符合規定的申請文件之日;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則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在享有外國或者本國優先權的情況下,是以優先權日作為申請日。補交附圖的申請,是以補交附圖之日為申請日。對于分案申請,是以原申請的申請日作為分案申請的申請日。本條所謂申請,是指符合本法規定獲得了申請日和申請號的有效申請。沒有獲得申請日和申請號的申請,或者已經失去效力的申請,即使申請日在先,也不能作為“最先申請”獲得專利權。例如申請人提出申請后又撤回申請的,或者其申請按照本法規定被視為撤回或者被駁回的,就不能依照“先申請原則”獲得專利權,而應當由在后有效申請的申請人獲得專利權。本條中規定的“申請人”,不僅包括作為申請人的個人,也包括作為申請人的單位。
如上所述,對于“同日申請的,由申請人協商解決”的情況,國家知識產權局只對協商確定的人授予專利權。如果協商意見不一致,或者如果一方拒絕協商,則對任何一方都不授予專利權。這是根據“禁止重復授權”原則得出的結論。所以,當出現同日申請的情況時,申請人應當盡量爭取協商一致,要么由申請人共同申請專利,申請批準后專利權歸他們共有;要么由其中一人申請并獲得專利權,由其對其他申請人授予免費的實施權,或者給予其他申請人適當的補償。
同時,專利法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不是,而是從專利申請公開后,具有臨時保護權,直至取得授權后方獲得合法保護。
理論上,由于此產品已經在市場上銷售,其屬于使用公開,已喪失新穎性,而且此產品在銷售過程中應該有開具過銷售發票或相關單據,并且已寫明產品型號,尤其是銷售日期,所以在專利審查時,會影響對“新穎性”的評判,應該不會被授權。
然而,審查員往往就文獻資料進行檢索,而很少會到市場上去調查使用公開,所以會有被授權的情況發生。
但不可不預見的是,專利在進入公布階段時,任何人都可以因此而提出異議;即便審查能通過,也不排除在取到授權后,競爭對手或侵權人為贏得訴訟會想盡辦法搜集證據提出“專利無效”。這時候,對方會舉證專利權人當年的產品,而證明由于使用公開而喪失新穎性。
所以即使僥幸獲得授權,也伴隨著被隨時“無效”的風險,專利價值頃刻即無。此種做法存在一定風險。申請人更應因此事引以為鑒,以后要提前規劃、提前申請。
專利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專利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一)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如果您的產品符合上述其中之一的,只要證據真實有效,可以在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解答及說明同上述第38問。
可以申請,但是該專利理論上是無效的。原因在于:如果國外已經有文獻公開,那么審查員可能檢索到這個專利,因為專利檢索是全球范圍內的檢索,而非區域性檢索。哪怕通過了檢索,都有極大可能在審查過程中被提出異議或授權后被無效掉。
不用。有了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發明創造構思,且技術方案完整、清楚,就可以申請專利,沒有必要非得制作出樣品來。申請專利只需提交規范的專利申請文件,不需要提供樣品、模型或產品,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專利審查員為便于理解發明創造,可能會讓申請人提交樣品或模型,涉及微生物的發明要求作菌種保藏,這些則屬于專利申請中的樣品。
不用。一般情況下,申請人可以先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國家申請,然后,在12個月優先權期限內提出國際申請或PCT國際申請,并要求優先權。這樣,申請人就有至少12個月的時間考慮是否有必要向外國申請專利,通過什么方式提出申請,以及為提出申請進行必要的準備。
根據有關規定,申請人可以在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直接提出國際申請,但是,必須在該申請中指定外國的同時也指定中國。
如申請了PCT,在國際階段中未在自優先權日起十九個月內要求國際初步審查的國際申請,其進入國家階段(指定局)的期限是自優先權日起20個月;在自優先權日起十九個月內提出國際初步審查要求的國際申請,其進入國家階段(選定局)的期限是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
巴黎公約途徑,是指依據巴黎公約所規定的優先權,利用在一個國家所提交的專利申請為優先權,在6或12個月內(即優先權期限外觀設計為6個月,發明或實用新型為12個月),直接向有意在其獲得專利授權的國家提交專利申請的途徑。
PCT,即“專利合作條約”,是知識產權領域中,繼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之后又一重要的國際性法規。它是由美國在1966年9月首先提出的,得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響應,起草了以國際申請為中心的PCT。1970年在美國華盛頓召開的一次外交會議上,18個國家的代表首先簽訂了條約文本,1978年6月1日正式生效。
中國人到國外申請專利主要有兩條途徑:PCT國際申請和巴黎公約途徑。
不同之處 |
PCT國際申請 |
巴黎公約 |
專利保護內容 |
發明、實用新型專利 |
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
專利保護方式 |
專利合作多國締約 |
專利申請優先權 |
申請及審查階段 |
狹義申請:國際階段 廣義申請:國家階段 |
國家階段 |
專利保護范圍 |
寬,所有PCT成員國 |
單一或者少數幾個國家 |
申請辦理國家階段提交絕限 |
長,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后的30個月內辦理即可 |
短,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日后,外觀設計為6個月內、發明或實用新型為12個月內; |
專利保護方式 |
在國際階段申請日至公開日(最多30個月)即受保護,隨時啟動國家階段,進行該國抵觸申請 |
自申請日起受臨時保護,授權后可追溯權利 |
申請方式 |
一表多國,方便省力 |
一表一國,分別申請 |
繳費方式 |
只需向受理局繳納國際階段費用,國家階段再分別繳納 |
向所有要求獲得專利保護國家的專利局繳納專利申請費用 |
申請風險 |
小,評估時間長,可以對人、物和財力進行合適配置 |
較大,評估時間短,一但判斷失誤或未得到授權,成本損失較大 |
申請文件要求 |
申請材料可用母語 |
申請材料需用指定語言 |
審查方式 |
提供國際檢索報告和書面意見參考,評估后決定是否進入國家 |
國家正常程序 |
授權所需時間 |
時間長,可控性強 |
時間相對短 |
授權難易程度 |
國際階段通過后、國家階段較易 |
嚴格,國家正常程序 |
費用及優惠 |
額外付費,有政府補助; 某些國家對PCT國家階段申請的費用比普通申請要低 |
正常費用,有政府補助 |
當申請人希望以一項發明創造得到多個國家(一般在5個國家以上)保護時, 利用PCT途徑是適宜的。因為通過PCT途徑僅需向中國專利局提出一份國際申請, 而免除了分別向每一個國家提出國家申請的麻煩。當申請人僅需向一個國家或者少數幾個國家申請專利時, 利用巴黎公約途徑是適宜的。
雖然PCT申請相當于“額外付費”,但PCT相對巴黎公約進入國外的好處在于:
A. 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長,給申請人充分的決策時間、降低風險、節省費用。在此期間內,申請人可以利用國際檢索和國際初步審查程序對該專利申請獲得專利授權的可能性進行初步評估,并結合技術發展情況和市場前景等因素確定是否要到具體國家去申請??梢詫θ肆?、物力和財力進行合適配置。如果同時進入多個國家,巴黎公約就要在12個月內籌集到進入多個國家的大筆申請費用,而通過PCT途徑則有充分的時間籌集資金。
B. 一表多國,辦理方便。只須提交一份國際申請,即能得到一個可在多個國家生效的國際申請日,就可以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而不必向每一個國家分別提交專利申請,為專利申請人向外國申請專利提供了方便。
C. 進入國家階段前提供報告,參考價值大,降低風險、節省費用。國際專利申請要經過國際檢索單位的國際檢索,可以在進入其它國家之前得到一份高質量的國際檢索報告和書面意見。該國際檢索報告給出一篇或多篇現有技術文件,使得專利申請人既可以了解現有技術的狀況,又可以初步判斷發明是否具備授予專利的前景。如果國際申請經過了國際初步審查,專利申請人還可以得到一份國際初步審查單位做出的高標準的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如果該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表明,該發明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則專利申請人可以考慮不再進入國家階段,以便節省費用。如果專利申請的授權條件不充分,進入多個申請國后均被駁回,將會損失較多費用。
D. 繳費手續簡捷。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獲得專利保護國家的專利局繳納專利申請費用,簡化了繳費手續。
E. 國家階段申請費用低。某些國家對PCT國家階段申請的費用比普通申請要低。
F. 可用母語申請,方便靈活。申請的語言可以是中文、英語、法語、德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等,中國申請人提出國際專利申請可以使用中文和英文,這為中國的外資企業申請專利提供了方便。
G. 保護范圍廣,在國外提出“抵觸申請”機會更多,可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他人就該技術在這些國家獲得專利權。一般情況下,PCT國際申請案申請日起一年內,其所申請之技術即會被公開,例如以在中國的申請案提前公布、申請人以產品出售或發表論文等方式主動公開。因此,基于國際公約所約定,專利申請文件需在申請日起18個月內公開之規定,在該國際申請案申請日之后但其申請之技術公開之前遞交的專利申請,會在該PCT國際申請案進入國家階段的30個月期滿前被公開。在此情況下,申請人一旦發現在某個國家有“在該國際申請案申請日之后且但申請之技術公開之前遞交的相關專利申請”的公開,就可以采取啟動該國國家階段程序的方法“制造”在該國的抵觸申請,以阻止在該國的“相關專利申請”獲得授權。而巴黎公約途徑則難以具備該效果。
PCT申請的好處在于:只需提交一份國際專利申請,就可以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而不必向每一個國家分別提交專利申請,為專利申請人向外國申請專利提供了方便。外國提出普通專利申請時,專利申請人必須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日后的12個月內向每一個國家的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而通過PCT,專利申請人可以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后的20個月內辦理國際專利申請進入每一個國家的手續;如果要求了國際初步審查,還可以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日后的30個月內辦理國際專利申請進入每一個國家的手續。這樣便延長了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利用這段時間,專利申請人可以對市場、對發明的商業前景以及其他因素進行調查,在花費較大資金進入國家階段之前,決定是否繼續申請外國專利。若 經過調查,決定不向外國申請專利,則可以節省費用。國際專利申請要經過國際檢索單位的國際檢索,得到一份高質量的國際檢索報告。該國際檢索報告給出一篇或多篇現有技術文件,使得專利申請人既可以了解現有技術的狀況,又可以初步判斷發明是否具備授予專利的前景。如果國際申請 經過了國際初步審查,專利申請人還可以得到一份國際初步審查單位作出的高標準的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如果該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表明,該發明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則專利申請人可以考慮不再進入國家階段,以便節省費用;如果該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表明,該發明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則專利申請人很有可能會得到一個"強"專利,從而考慮進入國家階段。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獲得專利保護國家的專利局繳納專利申請費用,簡化了繳費手續。
利用PCT申請,主要有以下四點好處:
A. 簡化和規范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手續
申請人只需提交一份PCT申請,就可以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而不必向每一個國家分別提交專利申請,為申請人向外國申請專利提供了方便。在我國,申請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語言(中文)撰寫申請文件,并直接遞交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
B. 推遲決策時間,有利于調整申請策略,準確投入資金,節省不必要的開支
由于PCT申請的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分開,使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進行調整。在國際階段,PCT申請要經過國際檢索單位的國際檢索,申請人會收到一份高質量的國際檢索報告和一份專利性書面意見。該國際檢索報告給出一篇或多篇現有技術文件,使得專利申請人既可以了解現有技術的狀況,又可以初步判斷發明是否具備授予專利的前景。根據這些報告和書面意見,申請人可初步判斷自己的發明是否具專利性,然后根據需要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辦理進入多個國家的手續,即提交PCT申請的譯文和繳納相應的費用。利用這段時間,專利申請人可以對市場、對發明的商業前景以及其他因素進行調查,在花費較大資金進入國家階段之前,決定是否繼續申請外國專利。若經過調查,決定不向外國申請專利,則可以節省費用。
C. 可以比較快地獲得申請日和有比較長的時間籌集申請經費
申請外國專利,費用都比較昂貴,主要工業化國家每個不少于5000美元,同時申請幾個國家將是一筆很可觀的費用。利用PCT申請這一途徑,可以將主要費用支付的時間最長延長到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同時又不影響及早獲得申請。
D. 完善申請文件
申請人可根據國際檢索報告和專利性書面意見,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
對就某一發明在幾個國家尋求保護的任何個人或公司(“申請人”)來說,使用PCT意味著節省時間、工作量和資金。
18、使用PCT還幫助申請人在國家階段程序中決定,是否在各個國家專利局繼續進行該申請的處理程序。
19、上述節省主要源于下述事實:根據PCT的規定,申請人在一個地方、以一種文字提交一份申請棗國際申請,并繳付一份起始費用,該國際申請即具有(要符合后面所指出的某些條件)一份國家或地區性申請的效力,如果沒有PCT,申請人為此必須向每個國家或地區分別提交申請。
20、對申請人在國家階段繼續進行其申請方面的幫助來自于他從國際檢索報告中獲得的“意見”。國際檢索報告是由在審查專利申請方面具有豐富經驗并被專門指定執行國際檢索的某一個專利局,根據國際規定的高標準為每份國際申請提出的。這些專利局的目錄見附件D(“國際檢索單位”)。
21、在多數情況下,從國際初步審查報告中還可獲得更明確的意見,該報告可從被指定從事該工作的同樣有經驗的專利局獲得。這些專利局的目錄見附件E(“國際初步審查單位”)。
22、下面將更詳細地介紹PCT所提供的方便。
23、依照PCT的規定,一次提交一份國際申請所獲得的效果,相當于如果不通過PCT,申請人需提交和他所要尋求保護的國家或地區數目一樣多的單獨申請。
24、提交國際申請應該使用受理局可以接受的一種語言;對于許多申請人來說,該語言即為其國家局或地區專利局,或該國委托的國家或地區專利局所使用的語言,或語言中的一種。
25、國際申請在一個地方提交;一般向申請人所在國的國家專利局提交,或者向申請人所在國委托的地區專利局提交,也可以根據PCT向作為受理局的國際局直接提交。
26、國際申請有統一規定的表格,所有的指定局為國家階段的目的都必須接受該表格,因此沒有必要遵循要尋求保護的許多國家的多種多樣、差別各異的格式要求。
27、應繳付的有關國際申請的國際費用,可一次向一個專利局以一種貨幣支付。這樣便避免了與在許多國家通常以不同貨幣支付多種費用有關的開支及可能產生的麻煩。
28、在申請人花費精力和資金準備譯文,以及向各國繳付國家或地區費用并委托代理人之前,與不通過PCT時相比,其考慮就可能成熟得多,這不僅因為他有更多的時間,而且還因為國際檢索報告本身或最好與國際初步審查報告一起為其提供了一個能衡量獲得保護機遇的扎實基礎。而任何以后由指定局或選定局據其申請授予的專利比未利用國際檢索報告和國際初步審查報告的優點獲得的專利相比更令申請人信賴。此外由于有更長的時間作出決定,申請人可以更好地對專利保護的技術價值及經濟效益作出評估,從而選定他希望為發明繼續尋求保護的某些特定的國家。因此,對申請人已不再感興趣的那些國家的翻譯和提交申請的大量費用,就可得以節省。
29、如果既沒有使用進行國際檢索的國際檢索單位的語言,也沒有使用一種公布的語言提交國際申請,在提交申請后不久應翻譯為適當的語言。但是,對于申請人希望最終獲得保護的國家的專利局或其國家所委托的專利局所要求的譯文可以在以后提交。
譯文不再必須在12個月優先權期間內提交,一般可以直到優先權日起20個月屆滿再提交(在某些專利局期限甚至更晚)。(“優先權日”的意思是,在國際申請包含優先權要求時,為被要求優先權的該申請的申請日;在國際申請不包括優先權要求時,為該國際申請的申請日。在國際申請包含兩個或多個優先權要求時,“優先權日”是指被要求優先權的最早申請的申請日)。
30、應向國家或地區性專利局繳付費用的時間比不通過PCT要晚,并僅僅在申請人決定在某國家或地區性專利局繼續其國際申請程序的情況下才予繳付。該國家或地區性費用通常必須自優先權日起20個月內繳付,但某些專利局所規定的期限更晚。
31、在要求國際初步審查并且在某期限內提出要求時,提交譯文及繳付國家費用的期限甚至更長(可延長10個月之多),一般可延續到自優先權日起第30個月的月底(某些專利局甚至更長)。
32、從申請人的觀點看,對其有利的國際檢索報告將強化其與各國家或地區性專利局打交道時的地位,其要求這些專利局授予專利權的理由也會因此變得更有說服力。
33、在獲得有利的國際初步審查報告時,情況尤其如此,因為該報告遠比國際檢索報告具有更多的材料,在此基礎上可作出對獲得專利的機遇的評價。
34、如果國際檢索報告對申請人部分有利部分不利時,申請人則可以通過修改其權利要求而僅保留那些可能導致授予專利的權利要求。如果國際檢索報告對申請人不利,而申請人也相應決定不再進行任何程序,則節省了在各國辦理申請事務的費用。
35、前款所述情況也適用于國際初步審查報告。
36、使用PCT途徑的其它主要好處在指南本卷和第II卷中都有陳述。他們在于在指定局程序中的簡便(例如,不需要向每一指定局提供原始附圖、經證明的優先權申請的復制件,減少在幾個國家和歐洲專利局的國家階段的費用,等等)。
通過PCT的地區專利
37、對于希望在同時是任一地區專利條約(參見第11段)的成員和PCT成員的國家保護其發明的申請人,把PCT制度與那些地區專利制度結合使用,還另有其重要的好處。PCT與地區專利制度不僅互相完全協調,而且還為申請人可能結合使用這兩種制度提供了便利,不論他在哪一國提交申請。下面的段落說明將PCT與地區專利制度結合使用并由此通過PCT獲得專利的情況,即ARIPO哈拉雷協定,歐亞專利公約,歐洲專利公約和OAPI協議,通過所謂的“ARIPO-PCT途徑”,“歐亞-PCT途徑”,“歐洲-PCT途徑”和“OAPI-PCT途徑”。在歐洲專利公約的情況下,也可以將該公約與PCT結合使用,在歐洲專利可延伸的國家獲得專利-參見第41段。
38、提交一份PCT申請并希望在那些地區專利條約之一的成員國獲得保護的申請人,例如向日本特許廳或美國專利與商標局提交了PCT申請,如果在PCT請求書說明想獲得地區專利的話,則其效果即如為獲得地區專利而同時向有關的每一地區專利局提交了申請一樣。在此情況下,該申請人在國外采取行動之前,可以安全地等待直至知道PCT檢索(及,任選地,國際初步審查)的結果,并可充分利用被延長的期限(自優先權日起20(或30)個月,對于一些局,甚至更晚)。如果上述申請不是以地區專利局正式文字之一提交的話(參見第II卷各個國家篇),則申請人在該期限屆滿之前必須提交PCT申請的譯文,并委托在該地區專利局辦理各項事務的代理人。
39、即使是在優先權年度的最后一刻,申請人也可以向作為受理局的其本國專利局提交申請,仍然可以自動獲得與同時向地區專利局提交申請一樣的效果。還有一個好處是,在提交申請時,申請人只需就每個希望獲得的地區專利繳納一份指定費,而不管對每個地區專利指定了多少國家。目前可以指定的4個地區包括了50多個PCT締約國。如果申請人選擇了在向其本國專利局提交首次申請的基礎上另外提交不同的地區專利申請,他就必須在優先權年末以前提交該申請,而且在提交申請時必須符合每個地區專利條約關于格式、費用及委托代理人的所有規定。
40、反方向使用ARIPO-PCT、歐亞-PCT、歐洲-PCT和OAPI-PCT途徑也會獲得類似的好處。換言之,某個地區專利條約成員國或歐洲專利可以延伸的某個國家(參見第41段)的國民,可以不向其地區專利局和例如日本特許廳和美國專利與商標局分別提交專利申請,而是在國家申請的基礎上或作為第一次申請,選擇提交一份PCT國際申請,其中包括為獲得有關地區專利的目的所作的指定以及同時對其它PCT締約國,如日本和美國的指定。
41、“歐洲-PCT”的另一個優點是在可能的情況下使用“歐洲專利的延伸”程序。在歐洲專利局和許多不是歐洲專利公約成員國的國家間已經締結了歐洲專利延伸保護協議。只要該國際申請包括對該國的國家專利的指定及對歐洲專利的指定(對歐洲專利指定和對該國國家專利指定的指定費都必須繳納),申請人可以利用歐洲-PCT途徑將以后據其國際申請授權的歐洲專利延伸到該國(參見第89段、第I卷、附件B2(EP)和第II卷(EP))。
提交申請必須采用中文或英文,而指定專利申請不必翻譯,但申請人須提供一份中英文摘要。
短期專利商業壽命短暫的發明可申請短期專利,享有為期最高8年的保護,任何人皆可申請而不需依據其他地方提交的申請為基礎。
批準短期專利只限形式審查,不需要實質查檢或審核。
因為香港短期專利的受理時間相當地短,大約是三至四個月就可以領至證書,相對中國國家專利局的受理時間,可以早到一年左右時間.而這一年的時間在商業談判和產品的市場運作方面就占有足夠的優勢.雖然專利是屬地主義,但是一個產品擁有了香港專利,對其來講也是一個有力的說明,同時注明已申請中國專利,可達到很好的效果.
雖然這樣會多幾千塊的費用,但是不失為一種商業手段(香港對于很多產品來講也是一個不小的市場).要想在產品推向市場時就能擁有專利權,最好就是在產品進行概念設計和研發初期時就把產品的技術去申請專利,對于后期的研發過程的改進,可以采用再申請的方法進行保護,也可以在第一次申請就把技術方向確定好,一并將技術內容進行保護。
同時,申請香港專利還有如下好處:
A. 獲得戰略性的有效專利保護:香港是重要的自由貿易港口城市,任何經過香港港口的產品都將在專利的保護范圍之內;香港是全球最大的資本市場之一,有許多重量級的大公司在香港上市,他們有可能成為專利的潛在購買方或侵權方;香港延續案例法體系,專利維權公正性好。
B. 極好的企業品牌及誠信度宣傳:能獲得香港專利認證,在消費者、客戶、合作伙伴的心中將建立無形的高品質和信賴感,千金難買誠信度,此舉將極大地有利于樹立企業的良好品牌形象。
C. 提升無形資產的價值。
D. 申請成本近零(政府補貼):深圳市政府對此有資助政策,每件單位申請香港標準專利資助6000元,每件個人申請香港標準專利資助4360元。
|
申請官費(港幣) |
代理費(人民幣) |
記錄請求階段 |
448 |
2000 |
注冊授權階段 |
448 |
1500(個人)/2000(公司) |
合計人民幣 |
4423(個人)/4923(公司) |
能。除了申請時同時提交提前公開說明書并要求實審之外,還可以辦理加快審查請求。當然,要額外繳費,發明專利加快費是1400元。辦理加快后整個程序能縮短一半左右的時間,但不一定一年半內能授權。有可能不到1年,也有可能2年,這個還得根據你的申請的實際審查情況確定。
通過專利加快,可使專利較早的獲得授權。外觀設計專利審查基本沒有積壓,因此加快的意義不大。實用新型專利通過加快可保證在五個月內得到授權,即由審查員作出授權決定,不是得到專利證書。發明專利加快需提供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證明,授權時間一般可提前一年左右。
可以。
不可以。
可以。發明專利公開后,在公開到授權這段時間會獲得臨時保護。臨時保護權,效力很弱,只能警告他人不要未經許可實施,并在授權后有追溯侵權的權利。
優先權是保護知識產權巴黎公約里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在國外或某個地區就某一主題申請專利后,可以在12個月或6個月內,到其它國家或地區申請相同主題專利,其在后申請的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的評價標準時間點以在先申請的申請日為準。
通俗點說就是只要要求了優先權,你就有了12個月或6個月的緩沖期,不怕這個專利被別人申請或公開了。
專利的優先權包括國外優先權和國內優先權,對于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可以享有國外優先權,優先權的期限是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第一次在國外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專利第一次在國外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國內優先權只針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期限為自第一次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首先,享有優先權的前提是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我不知道你申請的發明專利是否和別人的是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如果不是,那對方要求優先權和你申請專利沒有關系。如果你申請的專利和別人申請的是相同主題,因為你所申請的專利在別人申請的專利之前,但在別人要求優先權的專利之后,因此,就要判斷對方要求的優先權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那你可以申請專利,如果成立,那估計你的專利申請應當被駁回。專利優先權的判斷是個負責的過程,需要你請專業人士給你解答,因為專利優先權的判斷涉及到你的專利和別人專利(包括在后申請以及要求優先權的在先申請專利)的相互關系。
實用新型,遞交后兩個月內可作主動修改;發明專利在提實審和收到實審通知起3個月內主動修改;
但主動修改并不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修改無論如何不能超出原說明書記載的范圍;如果想再往說明書里加“不能從原說明書中明確得出的內容”是不可以的,如果想加這樣的內容,只能要個在先專利的優先權重新申請一份。
各國家的專利保護期長短不一。專利保護期限是以提交專利的申請日開始計算的,中國對發明專利保護期限是20年,對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是10年。
一般來講,因代理人撰寫申請文件的層次性,發明被駁回的可能性不大,除非對官方的審查意見進行消極回應,或者專利內容確實喪失可專利性(例如完全相同的專利申請在先);由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不經實質審查程序,因此,除非對官方的審查意見消極回應,一般不會被駁回;
但是,一旦被駁回時,就需分析被駁回的原因,如確實有可專利性的地方,就應修改自己的申請文件,克服其中存在的缺陷,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請復審。
根據專利法第57條的規定專利權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解決:
專利權人最好先與對方當事人取得聯系,告知其侵犯了自己的專利權,要求對方立刻停止侵權行為,并協商如何解決、道歉、賠償等事宜。如果能用這種方式解決,能使雙方盡量不傷和氣,甚至有從侵權人到合作伙伴的先例。
如果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專利權人可以選擇兩條途徑進行處理:
一、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涉嫌侵權生產廠家或銷售商所在地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進行查處,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做出侵權判斷后,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及時銷毀所有侵權產品以及制造侵權產品的設備,避免侵權行為的擴大。同時,當事人雙方還可以在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主持調解下達成賠償協議。協議達成以后,如果侵權人又反悔的,專利權人還可以到法院對侵權人進行起訴。
二、專利權人也可以直接到有權管理的人民法院對涉嫌侵權的廠家或銷售商進行起訴,由受理法院的知識產權庭進行審理。知識產權庭可以作出侵權判斷,也可以勒令侵權人賠償專利權人損失及作出其他相關判決。
不要緊張,可采取以下措施:
1)先到專利局或委托代理機構檢索對方的專利文件,并請代理人或律師對您的產品和專利文件中的權利要求書或外觀設計圖片進行技術對比,判斷侵權的可能性;
2)在判斷您的產品有侵犯他人專利權的嫌疑后,應對對方的專利進行有關無效檢索,收集對方專利申請日以前的有關相同或接近的技術,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專利權無效,并要求法院中止審理,直到專利復審委托員做出審查決定;如果你收到的有關證據對您明顯不利,您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停止繼續生產和銷售該產品;
3)開展針對該專利技術的技術研究,開發出技術更先進,技術效果更好的產品并及時申請專利,通過交叉許可的途徑取得該專利的使用權;
4)吸取教訓,開放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
5)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侵權(銷售等),只要你能證明專利的來源合法就不算侵權,如證明不了,就要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可申請“專利無效”。申請專利無效有兩點要謹記:一是有充足的理由,得到法律的認可;再就是專業的分析撰寫材料,需要有說服力的證據支持。
任何專利在被授權后都可以被請求宣告無效,而任何自然人及企業都可以去復審委員會申訴你的專利無效。但是要有合理合法的理由,條件是你的專利無法滿足新穎性,創造性或者實用性。
現在中國專利的審查過程只有發明很少會被宣告無效,是因為發明專利是要經過實質審查的!在實審過程中,審查員自己會去檢索很多和你的發明技術相關的案件,如果有的專利能夠揭露你的三性,審查員會發通知讓你修改權利要求書。最后授權的話,以后被無效的可能微乎其微。
實用新型的專利就沒有實質審查。所以被無效的可能性很大。建議在申請專利前找個所做一下專利穩定性評估。
專利權的無效也稱專利權無效宣告,是指對已經授權的專利權,因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由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我國《專利法》第45條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都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依據我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宣告專利權無效基于以下理由:
1、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不符合專利授權的實質條件。即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外觀設計不具有新穎性、美觀性。(所謂新穎性就是說,在專利申請日之前,從來沒有過這個產品,才具有新穎性。如果專利在申請日前已有類似產品或技術方案,這種情況下就喪失了新穎性,可以此為依據對該專利判定無效。)
2、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不是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或超出了專利授權的范圍,或者其屬于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
3、專利權人的專利申請文件不符合法律規定,不能充分公開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或權利要求書與說明書不相符合;或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圖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圍等。
4、取得專利權的人無權取得該專利權。如同樣的發明創造被授予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致使一項發明創造在事實上出現了不同的專利權人;就同一發明創造的兩項以上的專利申請,專利權卻被授予后申請人;專利權被授予給職務發明創造的完成人,或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被授予給職務發明創造的完成人,或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授予給了發明人所在的單位等。
1申請;2形式審查;3受理或駁回;4答辯;5合議審查;6審查決定;7 撤回。
可以。2010年11月22日施行的《關于臺灣同胞專利申請的若干規定》,在臺灣同時也實行相對應的規定,承認大陸的優先權,雙方的做法是一致的,即時間和具體內容是一樣的。
可以。2010年11月22日施行的《關于臺灣同胞專利申請的若干規定》已對此進行明確規定。
一般來說,只要過了優先權期限(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12個月,外觀設計專利6個月),就不能再申請國外專利了。
但根據07年4月1日生效的PCT細則中有關優先權恢復的規定,如果還不到14個月,可以以所述申請為優先權在中國提PCT,但是能否進入到你想去的國家,要看該國是否對相應的條款有保留。以下摘出優先權恢復條款的說明,供參考:
優先權的恢復(細則26之3,49之3)
此條款設置的目的是允許申請人即使在12個月的優先權期限屆滿之后遞交國際申請,仍能享有該項更早的優先權。這一條款適用的條件是:(1)申請人在遞交的國際申請的請求書中應當包含恢復優先權的要求;(2)國際申請日在優先權日起14個月內;(3)申請人需要說明在優先權期限內沒有遞交國際申請的原因;(4)受理局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證據或聲明來支持其提交的原因說明;(5)此外,申請人還需按照受理局的要求繳納一筆優先權恢復費,目前中國作為受理局收取的費用是1000元人民幣。
受理局可適用以下一種或兩種標準作為允許恢復的理由:(1) 盡管已經采取了適當的注意義務,但仍出現了未能滿足期限的疏忽;(2) 誤期是非故意的。目前,恢復優先權的要求及受理局的決定將與國際申請一起公布。受理局恢復優先權的效力為:以理由(1)恢復時,應在所有指定國有效;以理由(2)恢復時,應在所有采用相同或更寬松標準的指定國有效。
中國作為受理局接受的理由為:(1)盡管已經采取了適當的注意義務,但仍出現了未能滿足期限的疏忽,即合理理由。
對于這一新增條款,受理局和指定局均可以做出保留。目前,作為受理局對此條款予以保留的國家和地區組織包括:比利時、巴西、哥倫比亞、古巴、捷克、德國、阿爾及利亞、歐洲地區組織、西班牙、法國、希臘、匈牙利、印度尼西亞、印度、意大利、日本、韓國、挪威、菲律賓、葡萄牙、新加坡。
作為指定局對此條款予以保留的國家和地區組織包括:巴西、加拿大、中國、哥倫比亞、古巴、捷克、德國、阿爾及利亞、歐洲地區組織、西班牙、匈牙利、印度尼西亞、印度、日本、韓國、立陶宛、墨西哥、挪威、菲律賓、葡萄牙、瑞典、新加坡、土耳其和美國。
可以看到,中國作為受理局接受了這一條款,但作為指定局予以保留。這也意味著在國際階段利用這一條款的PCT申請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時,對于在國際階段恢復的優先權,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不予認可。同時申請人也應注意到像日本、韓國等專利大國在作為指定局時對此條款都進行了保留。鑒于此,建議申請人應當慎重利用這一條款,盡可能的在12個月的優先權期限內遞交國際申請,避免出現在進入國家階段時,無法享受該項優先權從而導致權利無法得到保護的情況。
針對該項條款提到的“申請人在遞交的國際申請的請求書中應當包含恢復優先權的要求”,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修改了國際申請請求書(PCT/RO/101表),在請求書的第VI欄增加了一項格式條款,即“優先權的恢復”。申請人需要明確指明哪項優先權是需要恢復的。申請人若想利用這一條款,必須在2007年4月1日以后使用新的國際申請請求書(PCT/RO/101表)。
因為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發明創造要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要求。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它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如果在發表后申請,在檢索時即能查到相關文獻,將予以駁回。
A. 專業、更省力。辦理專利事務是一項復雜而又細致的工作,它涉及法律、經濟、科學技術及科技文獻等多方面的知識。申請一項專利往往要花費相當的人力、財力,所以在決定申請專利之前,首先要對有關申請的利弊進行詳細分析,包括對申請的內容進行專利性分析,判斷是否能夠獲得專利的保護,對申請內容的實施前景作出預測,以判斷該技術有無申請的經濟價值。此外還要對申請的時機、申請的種類進行分析選擇。如果申請人不熟悉專利的法律規定及怎樣申請專利,又不委托專利代理人,就不能有效地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甚至會喪失本應該得到的權利。
B. 文檔質量高、成功率高。要撰寫出一套合格的專利申請文件,沒有受過專門訓練和具有撰寫實踐的人是很難寫好專利申請文件的。國家專利局對申請文件的格式有比較嚴格的要求.如果文件不符合要求,會被要求補正,所以國家專利局一般會建議由代理公司來申請。
C. 手續簡單,省時高效,降低風險。在申請文件提交以后,還有許多需要辦理的手續,有可能還要答復審查員提出的意見。如果有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就可能前功盡棄,造成不應有的卻無法挽回的損失。
D. 專家指導,知識全面,考慮周到細致,加快審批速度。專利代理機構是辦理專利申請及其他專利事務的專門機構。在專利代理機構工作的專利代理人是既懂專業技術、又懂專利法及有關規定的專門人才。所以,到專利代理機構委托專利代理人辦理專利申請及其他專利事務,不僅可以避免不應有的損失,而且可以提高專利申請的質量,加快審批速度,雖然要花費一筆代理費用,但委托人可以獲取比代理費更為可觀的利益,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 個人辦理路途辛苦,費時費力,而且受理速度一般不如代理公司,耗費的綜合成本比請代理公司代理高。
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的轉讓手續即可辦理,具體詳見:自行辦理的話,只需要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上下載《著錄項變更表》
然后按要求填寫,并提供相應附件,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并交納費用即完成變更手續。
專利權是專利權人對其取得專利的發明創造依法享有的權利。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權人享有以下各項權利:
(1)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專利法意義上的實施,對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而言, 包括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四種行為:對于產品專利,專利權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和銷售其專利產品;對于方法專利,可以使用其專利方法;對外觀設計專利而言,包括制造、銷售和進口三種行為。
(2)允許其它單位和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即專利法所稱的“許可”。通過許可合同,被許可方不取得專利權,只取得專利實施權,即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專利產品或使用專利方法的權利。許可必須訂立書面合同,被許可方必須向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
(3)禁止其它單位或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其專利。這項權利體現了專利權的排他性,是專利權最重要的方面。
(4)請求保護的權利。當專利權受到侵害時,專利權人有權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管理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當事人任何一方對專利機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當事人在三個月期滿未起訴,又不執行決定的,專利管理機關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專利權人或其利害關系人也可以不通過專利管理機關,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保護其專利權。
(5)轉讓其專利的權利。
(6)放棄其專利的權利。放棄也是對專利權進行處分的一種方式。放棄可以通過向專利局提交書面申請的方式進行,也可以不交年費的方式實現。
(7)在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專利標記可以是“中國專利”或類似的詞句。專利號是專利局在授予專利權時賦予的順序號。專利法規定,如果其他人侵了專利權人的這項權利,假冒其專利,和將非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冒充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的,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自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span>
可以。最好印,一方面提升產品形象,提升企業形象,同時也防止侵權。
軟件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不可,但具體配方可申請發明專利。
職務發明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
職務發明創造分為兩類:
一類是執行本單位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下列三種情況:
(1)發明人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時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做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另一類是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包括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完成的發明創造;如果僅僅是少量利用了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且這種物質條件的利用,對發明創造的完成無關緊要,則不能因此認定是職務發明創造。
職務發明其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單位應當對發明人或設計人給予獎勵。
非職務發明,是指工作人員在本職工作以外,不是為了執行本單位分配的任務,也不在本單位的業務范圍內,而是在未曾得到本單位幫助的情況下完成的發明創造,以及離休、退休、退職滿1年的人員和沒有就業的個體人員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根據《專利法》第6條第2款的規定,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就其職務發明提出專利申請。
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如何認定發明人、設計人則成為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的一個重要前提。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2條規定:“ 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庇纱丝梢?,(1)對所屬研究、設計人員進行一般管理工作的人員(2)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提供資金或者是給與利用儀器設備等的方便的人(3)根據研究、設計人員的要求,進行試驗、數據處理或者繪制圖紙等的人,都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強制許可,是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專利法規定,不經專利權人同意,直接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其發明創造的一種許可方式,又稱非自愿許可。
按語種分類,專利檢索可以分為中文專利檢索和外文專利檢索。
按檢索深度分類,專利檢索可以分為字面檢索和字義檢索。
中文專利的檢索,當然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檢索頁面最為權威,但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檢索系統功能比較單一,而且檢索結果只能以獨立的圖片文件的格式閱讀。國家知識產權出版社主辦的“專利信息服務平臺”在專利檢索方面的功能要強大一些,而且還具備了部分對檢索結果的專利分析功能。此外,一些民間團體主辦的專利檢索網站的功能更加強大,但是,其數據庫的更新速度和準確性方面還需要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檢索結果為參照,大家可以通過網絡搜索得到這些網站。
外文專利的檢索,可以到每個國家/地區的專利審批機構的網站上分別檢索。歐洲專利局網站上對較多國家的專利進行了匯總,可以部分實現對多個國家專利申請文件的一次性檢索,比較方便使用。
字面檢索,就是指通過輸入某個關鍵詞,檢索在文本中帶有該關鍵詞的專利申請文件,這是大家比較常用的檢索方式。
字義檢索,就是指對某個意思表達進行檢索,得到所有文本中包含該意思表達的專利申請文件。這種檢索方式比字面檢索的漏檢率低,但比較費力,而且涉及到部分專門的專利知識,社會公眾對這種檢索方式比較陌生。
另附美國MedKoo Biosciences,Inc的新藥研發信息庫資料: 其網頁為: http://www.medkoo.com:
美國谷歌公司的專利檢索平臺(http://www.google.com/advanced_patent_search)
美國谷歌公司的專利檢索平臺包含了700多萬條專利。其高級的檢索方法可參加網頁:http://www.google.com/advanced_patent_search。
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的專利數據庫(http://patft.uspto.gov/netahtml/PTO/search-bool.html)
該網站由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提供,數據庫包括授權專利數據庫和申請專利數據庫兩部分。授權專利數據庫收錄了1790年7月31日至今的美國專利,申請專利數據庫對2000年11月9日起遞交的專利申請進行公開,從2001年3月15日開始正式出版專利申請說明書。
數據庫每周更新一次。數據庫提供1790年至今的全文圖像說明書以及1976年至今的全文文本說明書。圖1為該網站檢索數據庫的網頁。圖2為美國1790年7月31日頒布的美國歷史上的第一份專利證書(即專利說明書)。數據庫提供三種檢索途徑:快速檢索(quicksearch)、高級布爾邏輯檢索(advanced search)、號碼檢索(numbersearch)。并且請注意:1790-1976年的專利只能從專利號、美國專利分類號進行檢索。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的網址是:http://www.uspto.gov/。
歐洲專利局的專利檢索平臺(http://patft.uspto.gov/netahtml/PTO/search-bool.html)
歐洲專利局的esp@cenet數據庫是免費的,上面有5000萬的專利文獻,網址就是http://ep.espacenet.com/??焖贆z索中,提供75國6組織、PCT、EP專利的檢索,檢索條件包括關鍵詞、人名或機構名稱,可以使用簡單的邏輯運算符(and、or等)。
歐洲專利檢索網站esp@cenet,可檢索歐洲專利局及歐洲組織成員國的許可專利文獻,包括歐洲專利(EP),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比利時,意大利,芬蘭,丹麥,西班牙,瑞典、瑞士、愛爾蘭,盧森堡,塞普路斯,列支士登等歐洲專利局成員國的專利.另外,它還可以檢索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息(WIPOPCT),日本公開特許專利(PAJ)以及全世界50多國家及地區以英文撰寫的3000萬件專利文獻,并且可瀏覽20多個國家專利全文說明書,其中近2年內日本特許專利不提供全文說明書.
中國知網的專利數據庫(http://211.151.93.229/Grid20/Unis/SCPDIndex.aspx?DBName=SCPDIndex)。
《中國專利數據庫》收錄了 1985 年 9月以來的所有專利,包含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三個子庫,準確地反映中國最新的專利發明的題錄信息。專利的內容來源于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出版社,相關的文獻、成果等信息來源于 CNKI各大數據庫??梢酝ㄟ^申請號、申請日、公開號、公開日、專利名稱、摘要、分類號、申請人、發明人、地址、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優先權等檢索項進行檢索,并下載專利說明書全文。
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方網頁:(http://www.sipo.gov.cn/sipo2008/wxfw/)
該網頁的數據庫可檢索中國的專利說明書。
最大的好處是快捷,以提交當日為申請日,節省了因郵寄造成的提交日延后的情況,減低了申請過程中的風險。
缺點在于首次申請需注冊賬號,并且在后續的審查過程中需要時時關注,否則容易錯過專利局發來的通知書。所以較適合代理機構使用。
1.行使獨占權利
2.自由使用技術:技術許可、技術轉讓、交叉許可、以專利為基礎的技術合作
3.進行商業競爭:專利訴訟、專利策略聯盟
4.專利資產化:專利權質押貸款、專利權入股、有形資產附帶專利權作價出售、專利拍賣、專利投資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商業宣傳(公關宣傳、獎項申報)
3、專利資產評估(《專利資產評估指導意見》)
4、專利技術許可(level 1專利)
5、專利技術轉讓(level4專利、研究院)
6、專利技術交叉許可(level 2、level3專利)
7、專利訴訟(壟斷市場、阻止上市)
8、以專利為基礎的技術合作(JD)
9、專利策略聯盟(中彩聯、閃聯、China Truer IP出口風險防御專利池)
10、專利標準化(3G)
11、專利貨幣化(專利權質押貸款、專利權入股、有形資產附帶專利權作價出售)
12、專利拍賣(美國Ocean Tomo、臺灣工業技術研究院)
13、專利證券化(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Working Group VI )
14、專利投資 (美國Intellectual Ventures、Allied Security Trust公司、China Truer IP新創友知識產權、英國British Technology Group)
專利實施許可有多種類型,
按照實施期限分,有在專利整個有效期間實施許可及在專利有效期間某一時間段實施許可;
按照實施地區分,有在我國境內的實施許可和在特定地區實施許可;
按照實施范圍分,有制造許可、使用許可、銷售許可及制造、使用、銷售全部許可;
按照實施專利用途多少分,有一般實施許可和特定實施許可;
按照實施條件分,有普遍實施許可、排他實施許可、獨占實施許可和分售實施許可。
由于專利實施許可有多種類型,所以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必須明確實施范圍。專利權實施許可合同有專門格式,按規定認真填寫。
如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指標規定,企業需持有1個發明專利或6個實用新型專利。
專利代理收費標準
序號 |
項目名稱 |
官費 |
|||
一、發明專利 |
個人 |
單位 |
|||
101 |
遞交申請(包括公開費) |
185 |
950 |
||
102 |
遞交分案(包括公開費) |
185 |
950 |
||
103 |
遞交申請(微機類) |
185 |
950 |
||
104 |
遞交申請(生物類) |
185 |
950 |
||
105 |
說明書包括附圖附加費 超過 30 頁,每頁 超過300頁,每頁 |
50 100 |
|||
106 |
權利要求附加費 超過10項,每項 |
150 |
|||
107 |
遞交實質審查請求 |
375 |
2500 |
||
108 |
專利登記費(包括印刷和印花稅) |
255 |
|||
109 |
申請維持費(每年) |
60 |
300 |
||
110 |
年費 第 1 ~ 3 年(每年) 第 4 ~ 6 年(每年) 第 7 ~ 9 年(每年) 第10~12年(每年) 第13~15年(每年) 第16~20年(每年) |
900 1200 2000 4000 6000 8000 |
|||
111 |
在六個月內遲交年費和維持費 的滯納金 |
+25% |
|||
112 |
遞交復審請求 |
200 |
1000 |
||
113 |
遞交無效請求 |
3000 |
|||
114 |
遞交強制許可請求 |
300 |
|||
115 |
遞交強制許可使用裁決請求 |
300 |
序號 |
項目名稱 |
官 費 |
|
二、實用新型專利 |
個人 |
單位 |
|
201 |
遞交申請 |
75 |
500 |
202 |
遞交分案申請 |
75 |
500 |
203 |
說明書包括附圖附加費 超過 30 頁,每頁 超過300頁,每頁 |
50 100 |
|
204 |
權利要求附加費 超過10項,每項 |
150 |
|
205 |
專利登記費(包括印刷和印花稅) |
205 |
|
206 |
年費 第 1 ~ 3 年(每年) 第 4 ~ 5 年(每年) 第 6 ~ 8 年(每年) 第 9 ~10年(每年) |
600 900 1200 2000 |
|
207 |
在六個月內遲交年費和維持費的滯納金 |
+25% |
|
208 |
遞交復審請求 |
60 |
300 |
209 |
遞交無效請求 |
1500 |
|
210 |
遞交強制許可請求 |
200 |
|
211 |
遞交強制許可使用裁決請求 |
300 |
|
301 |
遞交申請(照片按實際發生額計算) |
75 |
500 |
302 |
遞交分案申請(照片按實際發生額計算) |
75 |
500 |
303 |
專利登記費(包括印刷和印花稅) |
205 |
|
304 |
年費 第 1 ~ 3 年(每年) 第 4 ~ 5 年(每年) 第 6 ~ 8 年(每年) 第 9 ~10年(每年) |
600 900 1200 2000 |
|
305 |
在六個月內遲交年費和維持費的滯納金 |
+25% |
|
306 |
遞交復審請求 |
60 |
300 |
307 |
遞交無效請求 |
1500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官 費 |
|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
|||
1、布圖設計登記費 |
2000 |
||
2、布圖設計登記費印花稅 |
5 |
||
3、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 |
100 |
||
4、復審請求費 |
2000 |
||
5、恢復請求費 |
1000 |
||
6、非自愿許可請求費 |
300 |
||
7、非自愿許可請求的裁決請求費 |
300 |
||
8、延長費 |
300 |
||
四、一般費用 |
|
||
401 |
隨后遞交與申請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
|
|
402 |
有關代理機構的著錄項目變更的登記 |
50 |
|
403 |
有關發明人、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的著錄項目變更的登記 |
200 |
|
404 |
要求優先權 |
80 |
|
405 |
遞交不喪失新穎性的請求 |
|
|
406 |
提供準確權報告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 外觀設計 |
|
|
407 |
與審查員會晤 |
|
|
408 |
提供登記薄副本 |
20 |
|
409 |
遞交延長期限請求 |
300 |
|
410 |
再次延長期限請求 |
2000 |
|
411 |
登記許可合同 |
|
|
412 |
登記專利權轉讓 |
100 |
|
413 |
恢復權利請求 |
1000 |
|
414 |
根據審查意見書準備意見陳述 |
|
|
415 |
復審或無效出庭 |
|
|
416 |
撤回專利申請 |
|
|
417 |
遞交行政復議 |
|
PCT申請國際階段部分
(一)傳送費 500
(二)檢索費 1500
附加檢索費 1500
(三)優先權文件傳送費 150
(四)初步審查費 1500
初步審查附加費 1500
(五)單一性異議費 200
(六)副本復制費每頁 2
(七)基本費
1.國際申請用紙不超過30頁的 3023
2.國際申請用紙超過30頁的 3023
外加超出30頁部分每頁 70
(八)指定費
每一指定(超過8個指定不再要求繳納指定費) 651
(九)確認的指定費
每一指定 651
(十)確認費
根據上述第九項繳納的指定費總額的50%
(十一)手續費 1083
(十二)滯納金
按應交費用的50%計收,若低于傳送費按傳送費收??;若高于基本費按基本費收取。
注:7-12項為國家知識產權局代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收取的費用,收費標準按2000年12月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今后,匯率發生變化時,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匯率變動情況作出調整。
PCT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部分
(一)寬限費 1000
(二)譯文改正費(初審階段) 300
(三)譯文改正費(實審階段) 1200
(四)單一性恢復費 900
(五)改正優先權要求請求費 300
注:進入國內階段其他收費依照國內標準執行
PCT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費用
下列費用均以RMB為單位
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以下
(一)申請費
發明申請費 900
(二)公布印刷費 50
(三)申請附加費
權利要求書超過10項(每項) 150
(四)優先權要求費(每項) 80
以30條權利要求算,官費為6350
律師費以15000元算
上述官費、律師費共計約:21350RMB,合3139美元。
PCT申請進入美國國家階段費用預算
下列費用均以美元為單位
括號內的數字為small entity申請時的費用
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以下三項
(1) 基本國家費(basic national fee) 310(155)
(2) 檢索費 (search fee) 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21):國際初步審查報告由美國專利局做出 0
(22):已向美國專利局繳納國際審查費 100(50)
(23):國際檢索報告由美國專利局以外的國際檢索單位做出并且已經傳送給美國專利局 410(205)
(24):其他情況: 510(255)
(3) 審查費(examination fee) 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31): 國際初步審查報告由美國專利局做出或者美國專利局作為檢索單位給出了書面意見 0
(32): 其他情況 210(105)
以上三種費用最多為1030美元,如果我公司以small entity 身份進行申請,那么官費最多為515美元。
律師費以300美元/小時計,預估十個小時,則律師費為3000美元。
官費加律師費共計3515美元,加上傳真費、電話費、打印費等,共計約:3600美元。
*以上費用計算并未包括各種特殊情況,比如權利要求多于20項、具有多項獨立權利要求、說明書頁數超過50頁等情況;也未包括授權后的年費繳納。*
*所謂small entity,是指個人、非盈利性團體以及員工數少于500人的小企業。*
PCT申請進入日本國家階段費用預算
下列費用均以日元為單位
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以下項
(1) 申請費(filing fee)
(11)在2004年4月1日及其后提交的國際申請 16000
(12)在2004年4月1日前提交的國際申請 21000
(2) 審查費(examination fee) 包括基本費和附加費
(21)基本費 151700
(22)每項權利要求 3600
以30條權利要求計算,上述官費共計:
16000+151700+3600×29=272100
日本律師費用均價約為30000/小時,按十個小時計算,律師費約為
300000日元。
從英語翻譯成日語,英文8000字約需翻譯費320000日元。
上述官費、律師費以及翻譯費共計約:892100日元,折合:7434美元。
PCT申請進入歐洲階段費用預算
下列費用均以歐元為單位,并且該費用僅為歐洲階段費用,不包括國家階段費用
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以下項
(1) 基本國家費(national basic fee) 170
(2) 指定費(designation fee,每個國家) 80
(付七個指定費即視為指定所有EPC締約國家)
(3) 延伸費(extension fee) 102
(專利可延伸至阿爾巴尼亞、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塞而維亞、馬其頓共和國)
(4) 檢索費(search fee) 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41): 國際檢索報告由歐專局做出 0
(42): 國際申請于2005年7月1日前提交,并且國際檢索報告由澳大利亞專利局、西班牙專利情報局或瑞士專利局做出。0
(43): 國際申請于2005年4月1日――2005年6月30日之間提交并且國際檢索報告由芬蘭專利局做出。 0
(44): 國際檢索報告由澳大利亞專利局、俄羅斯聯邦專利商標局、日本專利局、韓國專利局、中國專利局、美國專利局做出,則
(441):如果國際申請于2005年7月1日前提交: 576
(441):如果國際申請于2005年7月1日及其后提交:810
(45): 如果不是以上任一種情況,且國際申請于2005年7月1日前提交:720
(46): 如果不是以上任一種情況,且國際申請于2005年7月1日及其后提交:1000 (5) 審查費(examination fee) 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51): 國際申請于2005年7月1日前提交 1490
(52): 國際申請于2005年7月1日及其后提交并且無合格的歐洲檢索報告附帶 1490
(53): 國際申請于2005年7月1日及其后提交的其他情況 1335
(54): 國際初步審查報告由歐專局做出, 750
(6)權利要求若超過10項,多出的權利要求每條: 45
以申請30條權利要求計 225
以上費用最多為:170+80×7+1000+1490+1305=4525 歐元
律師費以200歐元/小時計,預估十個小時,則律師費為2000 歐元。
官費加律師費共計約:6525歐元。